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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年近7旬的廖姓老翁,不滿小他30歲苗栗徵信社的女友提分手,揚言散布裸照威脅,還逼迫對外遇挽回方與他簽下性愛合約,經女方報警,廖翁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徵信社徒刑。



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廖翁這紙性愛合約,要女友每月至少與他嘿咻3次,女方因擔心人身安全才報警。這名女子去年六月被廖翁懷疑另結新歡決定分手,不料惹怒廖翁,還傳簡訊:「你如果要名節,就和我保持聯絡,要公布你漂亮身體,讓大家看看」,接著再傳上女子床照、私密照威脅,甚至恐嚇潑硫酸,,還寫:「我們共同死」、「被我等到會殺人」。廖翁後來提出要求說,只要3個月內和他嘿咻10次,就會把裸照銷毀,女子因擔心裸照被散布及家人安全赴約,並被強迫發生7次性行為,直到去年9月無法忍受才報警提告。廖翁到案時供稱,自己沒有恐嚇、沒有散布裸照,只想要挽回、復合,還強調兩人發生性行為都是心甘情願。但法官審閱兩人對話訊息,滿滿都是廖翁恐嚇言詞,因而依強制性交、恐嚇及強制罪,判7年徒刑。(中時電子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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